桂林市人民医院拟进行保洁服务采购需求调查,为确保项目质优价廉,经院内研究决定,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且具有从事本次论证内容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名称:桂林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论证
2、服务期限:3年(按年服务费报价)
3、服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仅供参考)
4、资质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论证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5、报名资料要求: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三)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参会的公司报名后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应含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项目报价、服务方案、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售后服务承诺、联系人及电话等。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本次论证目的是了解该项目的服务内容及价格,论证结果为采购该项目提供参考,不作为采购最终结果。
7、报名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8日下午18:00截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8、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桂林市外勤管理科何老师邮箱(330814618@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及公司名称。
9、具体论证时间及地点由外勤管理科电话另行通知。
10、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73-2885553
桂林市人民医院外勤管理科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一
1、服务内容及要求(仅供参考)
(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实际需求,供应商需派遣100名保洁服务人员(另派驻医院管理人员2名,派驻的管理人员须具有综合评定三级医疗机构保洁服务管理经验),根据我院保洁服务区域合理安排各区域保洁人员。
(二)医院工作场所内所有保洁工作等。
(三)所有服务人员年龄要求女性在55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等。
(四)保洁服务人员的工作服装、服务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劳保、保洁、安全用品等自行配备,地巾、毛巾等搞卫生布类的清洗消毒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的相关要求。
(五)要求供应商配备的保洁服务人员固定、身体健康,能胜任保洁工作,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需培训合格上岗,熟悉各种清洁剂的知识,医疗废弃物交接登记的清洗要求和方法,不得采用临时工、小时工等非固定人员。
(六)保洁服务人员工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第三类标准,并依法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五险”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失业金。
(七)以上保洁服务人员及服务要求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保洁时间:每天保洁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含节假日),具体根据各科室情况及完成工作量而定。
(一)住院部:6:30—11:30,14:30—17:30;
(二)急诊科:24小时轮班;
(三)门诊:7:00—11:30,14:30—18:00;
(四)手术室:根据科室的需要调整各班次的工作时间:6:3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