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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1/31        来源:        作者: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该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卫生部指定的国际紧急救护中心网络医院和国际SOS急救中心、亚洲紧急救援中心(AEA)定点医院,桂林急救中心挂靠单位,担负着医疗急救保障任务、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等紧急救援任务。

二、机构设置

该院设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其中:职能部门22个,包括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人事科、监察科/投诉管理科、医务部、总务科、财务科、器械科、信息科等;临床科室38个,包括神经内科、普通外科、心血管内科、骨科、消化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妇科、胸外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等;医技科室12个,包括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心脑电图室、输血科等。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该院为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65人,实有在职人数1796人(其中在编人员817人,编外人员979人),离退休人数699人(其中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689人),共计2495人。

在职人员类别构成情况:医生532人,医技172人,护士768人,其他人员32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该医院将继续秉承“厚德、精医、仁爱、奉献”的院训,以更崭新的面貌,努力实现“打造技术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把医院建设成为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效益的现代化医院”的目标,预计完成年门诊量93万人次,出院病人数4.6万人次,总收入8亿元,为该院的建设、发展及桂林市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80,534.82万元,比去年68,000万元增加12,534.82万元,增长18.43%。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0.22万元,比去年1,010.33万元增加9.89万元,增加0.98%。其中:经费拨款994.22万元,包括:离休人员工资补助110.09万元,镇南关人员工资补助42.28万元,2006工改增资差额补助201.85万元,医院急救中心运转经费拨款200万元,设备购置补助44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26万元,即实习费收入26万元。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79,514.6万元,比去年66,989.67万元增加12,524.93万元,增长18.7%。

1)医疗收入78,348.32万元,比去年66,000万元增加12,348.32万元,增长18.71%。其中:药品收入18,803.60万元,比去年16,500万元增加2,303.6万元,增长13.96%。原因:医院严格执行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将药占比控制在24%左右。

2)其他收入1,166.28万元,比去年989.67万元增加了176.61万元,增加了17.85%。

2、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80,534.82万元,比去年68,000万元增加12,534.82万元,增长18.43%。其中:基本支出27,84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57%,比去年22,800万元增加5,040.14万元,增长22.11%;项目支出52,69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43%,比去年45,200万元增加7,494.68万元,增长16.5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三类六款。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比去年208.48万元增加2,894.57万元,增长1,388.4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3,01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5%,比去年148.48万元增加2,870.57万元,增长1,933.3%;增长原因:2019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从卫生健康支出调整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养老保险1,638.53万元、职业年金655.41万元;2019年新增离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147.74万元和一次性生活补助425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比去年60万元增加24万元,增长40%。

2)卫生健康支出76,44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93%,比去年67,131.52增加9,317.13万元,增长13.88%。

公立医院支出75,47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72%,比去年66,295.52万元增加9,183.03万元,增长13.85%。

公共卫生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5%,与去年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6%,比去年636万元增加134.1万元,增长21.08%。

(3)住房保障支出98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2%,比去年660万元增加323.12万元,增长48.96%。为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合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反映)。

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7,84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57%,比去年22,800万元增加5,040.14万元,增长22.1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60.03万元(均以2018年8月工资基数为标准测算),占支出总预算的22.8%,比去年17,400万元增加960.03万元,增长5.5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73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1%,比去年148.48万元增加586.57万元,增加395.05%,原因:新增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其标准为离休人员10,000元/年、退休人员6,000元/年)、新增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以上支出均为新增的支出功能科目。

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745.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6%,比去年5,251.52万元增加3,493.54万元,增加66.5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2,69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43%,比去年45,200万元增加7,494.68万元,增长16.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66万元,比去年660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0.91%;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支出52,028.68万元,比去年44,540万元,增加7,488.68万元,增长16.81%。

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资金来源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安排

合计

52,694.68

666

52,028.68

1

急救中心运转经费

200

200

2

编外人员经费

12,215.30

12,215.30

3

药品及卫生材料购置项目

33,664.78

33,664.78

4

医疗设备购置

440

440

5

折旧摊销费

6,064.60

6,064.60

6

残疾人保障金

84

84

7

实习费

26

26

上表中,预算金额大于200万元的项目,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5个。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经费拨款994.22万元,包括:离休人员工资补助110.09万元,镇南关人员工资补助42.28万元,2006工改增资差额补助201.85万元,医院急救中心运转经费拨款200万元,设备购置补助440万元比去年990.33万元,增加0.3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了3.89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0万元(全部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收入),与去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去年持平。

2019年会议培训费260万元(会议费为0,培训费260万元),比去年200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30%,全部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收入。原因:医院在职人员约1,796人,随着医务人员的增加,200万元培训费远远不能满足医务人员的培训要求,需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40万元,同去年持平。其中,集中采购预算4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去年持平。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纳入政府采购,医疗机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货物、工程项目经与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协商,不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由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履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下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 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附:

1.部门预算报表.xls

2.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