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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8/01        来源:财务科        作者: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卫生部指定的国际紧急救护中心网络医院和国际SOS急救中心、亚洲紧急救援中心(AEA)定点医院,桂林急救中心挂靠单位,担负着医疗急救保障任务、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等紧急救援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医院以重点学科建设标准为指引,引导各学科、专科群落瞄准发展要求,丰富发展内涵、增强发展后劲、提升服务能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医院先后获得桂林首个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首批中国房颤中心、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研究中心康复领域核心单位;拥有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19个(重点学科:心血管内科、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普通外科、康复医学科、肿瘤内科、骨科;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骨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儿科、急诊科、创伤外科、呼吸科、老年病科、风湿免疫科、普通外科);桂林市临床重点专科13个(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骨科、神经外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肿瘤科、麻醉科、胸心外科、健康体检科、临床药学科);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4个(急救医学、医院药学、麻醉、脑卒中、病案、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重症医学、医学检验、临床病理、人工关节置换技术、护理、康复医学、健康管理、胸痛中心);医院在看齐各类重点学科标准,不断提升内涵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打造心脏中心、日间手术中心、消化内镜中心、产前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疝与腹壁外科诊治中心、肿瘤放射治疗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糖尿病足诊疗中心等优势品牌,形成了各学科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良好态势。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239.42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99,536.65万元相比,增加11,702.77万元,增长11.7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46.0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4,289.77元相比减少2,143.76万元,下降49.97%,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付新冠抗疫特别国债1,500万元

2、事业收入107,108.8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87,552.46万元相比,增加19,556.43万元,增长22.34%,主要原因是医疗预算收入增加19,474.01万元

3、其他收入1,784.5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7,694.42万元相比,减少5,909.9万元,下降76.81%,主要原因是债务预算收入大幅减少

4、上年结转和结余3,004.7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2,622.86万元相比,增加381.84万元,增长14.56%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03,070.40 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99,510.59万元相比,增加3,559.81万元,增长3.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76.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1,399.33万元相比,增加177.46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00,511.61 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支出、公共卫生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95,848.13万元相比,增加4,663.48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综合医院支出增加4,373.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9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740.14万元相比,增加239.86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医院提高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4、其他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奖励援港人员2020年度决算数23万元相比,减少21万元,下降91.30%。

5、结余分配9,372.0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403.31万元相比,增加8,968.76万元,增长2223.79%

6、年末结转和结余1,801.65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3,004.7万元相比,减少1203.05万元,下降40.04%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5.88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2789.77万元相比,减少643.89万元,下降23.08%。其中:基本支出312.64万元,项目支出1,833.24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30.0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19%,本年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5.84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支出、公共卫生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本年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84万元

1、公立医院(款)年初预算为2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76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75%。

1)综合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41.00元,为本年追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31万元,友善医疗机构创建10万元

2、公共卫生支出(款)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96.06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7.00为本年追加应急队伍建设3万元、全国医疗服务成本价格监测网络1万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3万元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89.28万元为本年追加艾滋病综合防治17.28万元、脑卒中筛查72万元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99.78万元,为本年追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   576.78万元,为本年追加。

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出决算为576.78万元,为本年追加临时性工作补助1.48万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73万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35.75万元、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9万元、补助市县儿科医师培养培训2.37万元、对口支援县医院30万元、市级公立医院医改以奖代补74.45万元

(三)其他支出(类)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本年追加,主要用于奖励援港人员

1、其他支出(款)年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

1)其他支出(项)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6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85万元,年初预算为20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为在编人员工资补差。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79万元,年初预算为1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为离休和镇南关人员的离退休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5.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9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拨款支出总额的54.45%。

组织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8.12万元。从其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产出指标已经如期完成,达到并超过目标值住培医师对培训基地的综合满意度高达86.01%,达到年度预期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住院医师培训人数达到目标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率≥8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任务完成时间:202112月31日前,参培住院医师业务水平提高,参培学员满意度≥80%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98.12万元,项目资金支出998.12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已在2021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住培专账管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参加结业考41人,40人通过考试获得结业证,并已奔赴各级医疗机构,充实了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年初制定的年度绩效目标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已经如期完成,达到并超过目标值。其中:数量指标:培训住院医师人数(含2019级+2020级+2021级)共240名在培;质量指标: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率97.56%;时效指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任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成本指标:项目资金998.12万元,已全部完成投入住培医师培养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其中:社会效益:参培住院医师业务水平提高,岗位胜任能力得到提升,2021年结业考核通过率97.56%,高于指标值85%;可持续影响指标:培养有岗位胜任力的合格医师,有利于持续为人民健康服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12月进行了住培医师对培训基地的综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6.01%,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附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