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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

日期:2022/09/02        来源:医保科        作者:

1、起付线: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住院500元、第三次住院400元、第四次及以上不需起付费。

2、年度限额:418992元(2022年)。

3、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年度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比例报销(详见下表)。其中:

1)超范围项目(非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费用须患者个人自付。

2)超限价项目(超医保支付标准的项目)费用须患者个人自付。

3)乙类项目须患者个人先自付10%,丙类项目须患者个人先自付20%再按上述规定报销。

各级别医疗机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金报销比例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参保地住院基金报销比例

在职

退休

一级及以下

92%

94%

二级

90%

92%

市三级

85%

87%

自治区及省直三级

85%

87%